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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藥監局器審中心關于發布人類SDC2基因甲基化檢測試劑臨床試驗資料技術審評要點等4項技術審評要點的通告(2022年第10號)

      發布時間:2022-03-15


      為進一步規范體外診斷試劑的管理,國家藥監局器審中心組織制定了《人類SDC2基因甲基化檢測試劑臨床試驗資料技術審評要點》、《異常凝血酶原測定試劑臨床試驗資料技術審評要點》、《幽門螺桿菌23S rRNA基因突變檢測試劑臨床試驗資料技術審評要點》、《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試劑注冊技術審評要點(試行)》等4項技術審評要點,現予發布。

        特此通告。

      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抗原檢測試劑注冊技術審評要點(試行)

      本審評要點(試行)旨在指導注冊申請人對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抗原檢測試劑的產品設計開發及驗證確認過程,并指導注冊申請人對該類試劑注冊申報資料的準備及撰寫,同時也為技術審評部門對注冊申報資料的技術審評提供參考。

      本審評要點(試行)是對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抗原檢測試劑的一般要求,注冊申請人應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確定其中內容是否適用,若不適用,需具體闡述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并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內容進行充實和細化。

      本審評要點(試行)是對注冊申請人和審查人員的指導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冊審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項,也不作為法規強制執行,如果有能夠滿足相關法規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需要提供詳細的研究和驗證資料,相關人員應在遵循法規的前提下使用本審評要點(試行)。

      本審評要點(試行)是在現行法規和標準體系以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定的,隨著法規和標準的不斷完善以及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本審評要點(試行)相關內容也將適時進行調整。

      一、適用范圍

      本審評要點(試行)適用于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抗原檢測試劑注冊申請和變更注冊申請的情形。

      二、注冊審查要點

      (一)監管信息

      1. 產品名稱及分類編碼

      產品名稱應符合《體外診斷試劑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8號)及相關法規的要求,如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抗原檢測試劑盒(免疫層析法)。根據《體外診斷試劑分類規則》,該產品按照第三類體外診斷試劑管理,分類編碼為6840。

      2. 其他信息還包括產品列表、關聯文件、申報前與監管機構的聯系情況和溝通記錄以及符合性聲明等文件。

      (二)綜述資料

      綜述資料主要包括概述、產品描述、預期用途、申報產品上市歷史及其他需說明的內容。其中,產品描述中應詳述檢測原理、產品主要研究結果的總結和評價、與同類和/或前代產品的比較等。與同類和/或前代產品的比較,應著重從方法學、檢驗原理、產品主要性能等方面詳細說明申報產品與目前市場上已獲批同類產品之間的主要區別。

      綜述資料應符合《體外診斷試劑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8號)和《關于公布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和批準證明文件格式的公告》(2021年第122號)要求。

      (三)非臨床資料

      1. 產品技術要求及檢驗報告

      1.1 產品技術要求

      注冊申請人應當在原材料質量和生產工藝穩定的前提下,根據產品研制、前期評價等結果,依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有關文獻資料,結合產品特性按照《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編寫指導原則》(2022年第8號)的要求編寫。該類產品作為第三類體外診斷試劑,應將主要原材料及生產工藝要求等內容作為附錄附于技術要求正文后。

      如有適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產品技術要求的相關要求應不低于相應的要求。

      1.2 產品檢驗報告

      新冠抗原檢測試劑已有國家標準品,技術要求中應體現國家標準品的相關要求,并使用國家標準品對三批產品進行檢驗。

      2. 分析性能研究

      注冊申請人應采用在符合質量管理體系的環境下生產的試劑盒進行所有分析性能研究,提交具體研究方法、試驗方案、試驗數據、統計分析等詳細資料。

      如申報產品適用不同的機型,需要提交在不同機型上進行評估的資料。如申報產品包含不同的包裝規格,需要對各包裝規格進行分析或驗證。對于不同的樣本類型應分別提交相應的分析性能評估資料。

      建議著重對以下分析性能進行研究。

      2.1 樣本穩定性

      注冊申請人應充分考慮實際使用過程中樣本采集、處理、運輸及保存等各個階段的條件,對不同類型樣本的穩定性分別進行評價并提交研究資料。內容包括建議的保存條件、保存液和運輸條件(如涉及)等。如樣本采集后需加入保存液(采樣液等),應同時對處理后的樣本進行樣本穩定性的研究。

      另外,如果采用滅活(如熱滅活等)后的樣本進行檢測,則應對滅活前后的至少5例臨界值附近樣本進行滅活因素的干擾驗證,比較檢測結果的差異。

      2.2 適用的樣本類型

      如果試劑適用于多種樣本類型,應采用合理方法對每種樣本類型進行適用性確認。

      2.3 精密度

      應對精密度指標,如標準差或變異系數等的評價標準做出合理要求。精密度研究應采用臨床樣本,或者使用病毒培養物添加到陰性基質。

      應考慮運行、時間、操作者、儀器、試劑批次和地點等影響精密度的條件,設計合理的精密度試驗方案進行評價。

      設定合理的精密度評價周期,例如:為期至少20天的檢測,具體方案可參考性能評價相關文件進行。

      用于精密度評價的臨床樣本應至少包含3個水平:陰性樣本、臨界陽性樣本、(中或強)陽性樣本,并根據產品特性設定適當的精密度要求:

      ①陰性樣本:待測物濃度低于最低檢測限或為零濃度,陰性檢出率應為100%(n≥20)。

      ②臨界陽性樣本:待測物濃度略高于試劑盒的最低檢測限,陽性檢出率應≥95%(n≥20)。

      ③中/強陽性樣本:待測物濃度呈中度到強陽性,陽性檢出率為100%且CV≤15%(n≥20),或條帶結果顯色均一。

      2.4 包容性

      使用具有時間和區域特征性的不同來源的至少10例臨床樣本或病毒培養液進行驗證,驗證內容應包括重復性、最低檢出限等,提供樣本及濃度的確認方法、試驗數據。樣本應覆蓋目前國內變異株的常見類型,以考察對不同變異株的檢出能力。

      2.5 最低檢測限

      2.5.1最低檢測限的確定

      建議對病毒進行梯度稀釋后研究確定最低檢測限,每個梯度的病毒稀釋液重復3~5份,每份稀釋液重復檢測不少于20次,將具有95%陽性檢出率的病毒水平作為最低檢測限,抗原濃度應采用適宜的方法進行確認。

      應分別選擇不同來源具有代表性的3個臨床樣本或培養后病毒原液進行最低檢測限的確定。

      2.5.2最低檢測限的驗證

      選擇具有時間和區域特征性的至少3個病毒株或臨床樣本(與最低檢測限確定不同樣本)在最低檢測限濃度水平進行驗證,應達到95%陽性檢出率。

      采用的稀釋液應與適用樣本類型的基質一致,可采用陰性樣本進行稀釋。應提供詳細的病毒滴度的確定方法,同時應詳細描述病毒樣本的確認方法及驗證結果。

      2.6 分析特異性

      2.6.1交叉反應驗證

      ①地方性人類冠狀病毒(HKU1,OC43,NL63和229E);SARS冠狀病毒、MERS冠狀病毒。

      ②H1N1(新型甲型H1N1流感病毒(2009)、季節性H1N1流感病毒)、H3N2、H5N1、H7N9,乙型流感Yamagata、Victoria,副流感病毒Ⅰ、Ⅱ、Ⅲ型,呼吸道合胞病毒A、B型,鼻病毒A、B、C組,腺病毒1、2、3、4、5、7、55型,腸病毒A、B、C、D組,EB病毒、麻疹病毒、人巨細胞病毒、輪狀病毒、諾如病毒、腮腺炎病毒、水痘-帶狀皰疹病毒、人偏肺病毒。

      ③肺炎支原體、肺炎衣原體、流感嗜血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肺炎鏈球菌、肺炎克雷伯菌、結核分枝桿菌、白色念珠菌。

      提供所有用于交叉反應驗證的病原體樣本的來源、陰陽性、種屬/型別和濃度/滴度確認等試驗資料。建議在病原體的醫學相關水平進行交叉反應的驗證,如病毒濃度為105 pfu/mL或更高。

      ④驗證不少于20份正常人樣本。

      2.6.2內源/外源物質干擾

      建議在每種干擾物質的潛在最大濃度(“最差條件”)條件下進行評價,在病毒抗原臨界陽性水平進行干擾試驗驗證。


      2.7 高劑量鉤狀效應

      應評估高劑量鉤狀效應并提交研究資料。

      2.8 提供企業參考品驗證資料:根據主要原材料研究資料中的企業參考品設置情況,采用三批產品對企業參考品進行檢驗并提供詳細的試驗數據。

      3. 穩定性研究資料

      穩定性研究主要包括實時穩定性(有效期)、開瓶(開封)穩定性、高溫加速破壞穩定性、運輸穩定性等,注冊申請人可根據實際需要選擇合理的穩定性研究方案。穩定性研究資料應包括研究方法的確定依據、具體的實施方案、詳細的研究數據以及結論。對于實時穩定性研究,應提供至少三批樣品在實際儲存條件下保存至成品有效期后的研究資料。

      4. 陽性判斷值研究

      提交對申報試劑陰性/灰區/陽性等結果判斷的陽性判斷值(cut-off,CO)確定的研究資料,包括具體的試驗方案、人群及受試者樣本選擇、評價標準、統計學分析和研究數據等。建立陽性判斷值使用的樣本來源的選擇應考慮到不同的地理區域、不同的感染階段和生理狀態等因素的影響。如果產品適用不同樣本類型,需要對所有樣本類型進行陽性判斷值的驗證。

      如適用,可采用受試者工作特征曲線(receiver operating characteristic curve, ROC)的分析方式來選擇確定合理的陽性判斷值;如結果存在灰區(equivocal zone),應明確灰區建立的基礎。如采用其他方法對陽性判斷值進行確認研究,應說明這種方法的合理性。

      5. 其他資料

      5.1主要原材料研究資料

      此產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抗體、質控品(線)、參考品等。應提供主要原材料的選擇與來源、制備過程、質量標準等相關研究資料。如主要原材料為企業自制,應提供其詳細制備過程;如主要原材料源于外購,應提供資料包括:選擇該原材料的依據及對比篩選試驗資料、供應商提供的質量標準、出廠檢驗報告,以及該原材料到貨后的質量檢驗資料,供應商應固定,不得隨意更換。注冊申請人應對各主要原材料均明確質量控制標準。

      5.1.1新型冠狀病毒特異的抗體

      病原體特異的抗體是該類產品的關鍵原材料。由于新型冠狀病毒不同地域、不同人群感染的毒株之間存在的差異尚未明確,因此在選擇抗體原料時,應注重結合表位的選擇,避免毒株間差異造成的假陰性,亦應考慮抗原在其他冠狀病毒的表達情況,避免存在交叉反應出現假陽性。原材料研究資料中應詳述該方面的考慮。

      首先應詳述抗體所針對的抗原表位、抗體制備所用免疫原以及確定該抗體作為主要原材料的依據,此外應提交抗體來源、制備、篩選、鑒定及質量標準(外觀、蛋白濃度、純度、分子量、效價、功能性試驗等)等詳細試驗資料。

      自制抗體,如使用天然抗原作為免疫原,應提供該天然抗原的來源;如使用重組抗原或其他人工合成抗原作為免疫原,應提供相應的核酸或者蛋白序列信息。針對抗體的制備、鑒定等過程,應提交詳細的研究資料和工藝穩定性驗證資料。

      外購抗體,應詳述抗體的名稱及生物學來源,供應商名稱;提交供應商選擇的研究資料及供應商出具的抗體性能指標及檢驗報告。

      5.1.2其他主要原材料

      除上述主要原材料外,產品中包含的其他主要原材料,如二級抗體、膠體金、發光物、硝酸纖維素膜、微孔板、樣本稀釋液、提取液等,均應進行選擇及驗證,并提交相關資料。明確供應商和質量控制標準。

      5.1.3試劑盒質控品/質控線

      產品應設置合理的質控品/質控線。質控品應至少包含陰性和陽性兩個水平。提交相關原料的來源、選擇和性能確認等相關研究資料,明確供應商和質量控制標準。注冊申請人應對質控品的檢測結果做出明確的范圍要求(試驗有效性的判斷)。

      5.1.4企業參考品

      該類產品的企業參考品一般包括陽性參考品、陰性參考品、檢出限參考品和重復性參考品。應根據產品性能驗證的實際需要設置企業參考品。

      應提交企業參考品的原料來源、選擇、制備、陰陽性及濃度/滴度確認方法或試劑等相關驗證資料。企業參考品應采用臨床樣本,或者使用病毒培養液加入陰性基質。企業參考品的設置建議如下:

      5.1.4.1陽性參考品

      陽性參考品應考慮覆蓋不同來源及特征的樣本,可選擇至少各5份確認為陽性的樣本,并設置不同滴度水平。

      5.1.4.2陰性參考品

      陰性參考品應考慮檢測特異性的評價,應納入正常臨床樣本、含類風濕因子等干擾因素的樣本及其他病原體特異性抗原陽性樣本,建議包括冠狀病毒(HKU1、OC43、NL63、229E)、流感病毒、腸道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腺病毒等抗原陽性樣本。

      5.1.4.3檢測限參考品

      可設置系列稀釋樣本,其中應包含檢測限水平。

      5.1.4.4重復性參考品

      建議包括高、低兩個濃度的樣本,其中一個濃度應為最低檢出限附近的濃度。

      5.2 主要生產工藝及反應體系的研究資料

      5.2.1產品基本反應原理介紹。

      5.2.2主要生產工藝介紹,可用流程圖方式表示,并簡要說明主要生產工藝的確定依據。

      5.2.3包被/標記工藝研究,注冊申請人應考慮如包被/標記液量、濃度、時間、條件等指標對產品性能的影響,通過試驗確定上述指標的最佳組合。

      5.2.4顯色系統、酶作用底物等的介紹以及最適條件研究。

      5.2.5反應條件確定:注冊申請人應考慮反應時間、判讀時間、反應溫度、洗滌液體積和洗滌次數(如涉及)等條件對產品性能的影響,通過試驗確定上述條件的最佳組合。

      5.2.6反應體系中樣品加樣方式及加樣量確定:通過試驗確定最佳的加樣方式及加樣量。如樣本需采取稀釋或其他必要的方法進行處理后方可用于最終檢測,還應對樣本稀釋液及其用量、其他必要的處理方法等進行研究。

      5.2.7采樣拭子及樣本保存液的選擇:對拭子頭和拭子桿的材質要求。明確保存液或裂解液的成分、濃度、使用量的要求等。配套的不同保存液或裂解液需驗證檢測限和重復性。

      (四)臨床評價資料

      注冊申請人應按照《體外診斷試劑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8號)、《關于公布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和批準證明文件格式的公告》(2021年第122號)等法規文件要求提交臨床試驗資料,資料內容及格式應符合《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的相關要求,其中臨床試驗數據庫應符合《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試驗數據遞交要求注冊審查指導原則》的相關要求。

      1.產品臨床性能評價

      1.1試驗方法

      采用試驗體外診斷試劑與已上市、靈敏度較高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試劑進行對比試驗的方法,對產品臨床性能進行評價??紤]到產品可能的適用人群和使用場景,試驗體外診斷試劑檢測可由經專業培訓的實驗室人員操作,或者由非專業使用者進行檢測。

      如試驗體外診斷試劑檢測由非專業使用者進行檢測,為了實現盲法操作,避免因受試者已經知曉自身的感染狀態而引入偏倚,臨床試驗應完全按照方案要求順序納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疑似病例,不應納入已知感染狀態的受試者。樣本量應根據篩選人群發病率進行適當的統計學估算,最終入組受試者中陽性例數應滿足最低要求。

      如試驗體外診斷試劑由經專業培訓的實驗室人員檢測,則為了充分評價試驗體外診斷試劑對于所有目標人群及使用場景的適用性,還應同時選取一定量受試者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試劑非專業使用者檢測與經專業培訓的實驗室人員檢測的對比試驗。非專業使用者檢測時除了產品說明書等生產企業提供的必要信息外不應接受任何形式的培訓和指導。

      對比試驗中,為保證靈敏度,不建議采用免于進行核酸提取、純化的核酸檢測試劑作為對比試劑。試驗體外診斷試劑與對比試劑應盡量針對同一份樣本或同步采集的相同樣本類型(采樣順序應隨機)樣本進行檢測。若尚無相同樣本類型核酸檢測試劑批準上市,也可選擇適合的同源樣本,如鼻咽拭子或口咽拭子樣本進行對比試劑檢測。應對對比試劑的選擇進行充分論述,特別是對比試劑靈敏度能否滿足評價要求、試驗體外診斷試劑與對比試劑的可比性等,應進行充分討論。對比試劑檢測過程應符合該產品說明書要求。

      1.2受試者選擇

      臨床試驗的入組人群應來自產品的預期適用人群。根據前期研究數據,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主要適用于急性感染期患者,建議為出現癥狀后7天之內的患者。臨床試驗方案中應根據相關研究數據明確受試者入組標準,并說明依據。入組受試者應能夠代表產品適用人群的各種情形,例如:應包括不同年齡、性別受試者;陽性病例應包括不同病毒載量(根據同步核酸檢測結果確定)的病例,以及出現癥狀不同時間(1~7天)的病例;陰性病例應包括有疑似癥狀的其他呼吸道病原體感染病例等。

      臨床試驗中需要進行非專業使用者檢測操作的受試者應為無醫學或實驗室檢驗相關專業背景、且不具有任何體外診斷試劑操作經驗、符合產品預期適用范圍的人,并能夠代表不同年齡段、不同教育水平、不同專業背景人群。特別是60歲以上的老年人以及初中或初中以下教育水平的受試者應占有一定的比例。

      1.3樣本量

      針對抗原檢測試劑與核酸檢測試劑的對比試驗,根據已有研究數據進行初步估算,建議對比試劑(核酸檢測試劑)檢測陽性樣本不少于200例,陰性樣本不少于300例。為了對產品臨床性能進行充分評價,陽性樣本中,不同病毒載量樣本(依據對比試劑檢測結果確定)應分別具有足夠的樣本量:以核酸檢測試劑陽性判斷值Ct≤38為例,建議Ct值≤30的陽性樣本例數不低于170例,Ct值>30的陽性樣本例數不低于30例。

      針對新冠抗原檢測試劑非專業使用者檢測與經專業培訓的實驗室人員檢測的對比試驗,建議納入至少70例抗原陽性受試者,70例抗原陰性受試者,其中應包括至少10例陽性受試者在檢測之前尚未確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在臨床試驗過程中檢出感染陽性狀態。

      如果試驗體外診斷試劑同時適用于多種上呼吸道樣本類型,則每種樣本類型應分別具有一定數量的陽性和陰性樣本。除上呼吸道樣本之外,如試驗體外診斷試劑還適用于其他樣本類型,建議針對樣本類型的適用性進行充分的論證與臨床研究,相關樣本類型的樣本量應進行合理的統計學估算。

      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中樣本采集和處理方式是影響產品性能的重要因素,應在非臨床研究中進行充分評價,并在臨床試驗過程中嚴格遵循說明書要求。

      如試驗體外診斷試劑同時適用于多種反應體系(包括不同樣本保存液),且經非臨床研究證明,分析性能沒有差異,可選擇典型的反應體系進行臨床試驗;如非臨床研究證明,分析性能存在差異,則應針對不同的反應體系分別進行臨床試驗,并分別計算樣本量。

      1.4臨床試驗機構

      臨床試驗應在不少于3家(含3家)、具備相應條件且按照規定備案的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機構開展。

      1.5臨床試驗結果的統計分析

      臨床試驗結果一般以2×2表的形式進行總結,并據此計算陽性符合率、陰性符合率、總符合率及其95%置信區間。同時應針對不同病毒載量(根據核酸檢測結果)和不同樣本類型等進行分層分析。

      臨床試驗中所有不一致結果均應結合患者同步臨床診斷結果或其他檢測試劑檢測結果等信息進行充分的分析。

      2.可用性評價

      可用性評價的目的在于確認說明書易讀性以及非專業使用者按照說明書完成全部檢測流程的能力。入組人群應參考“1.2中受試者選擇”中的相關要求,總例數建議不少于30例,無需納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陽性病例。

      可用性評價中由非專業使用者按照說明書要求完成采樣、檢測、結果解讀等全部過程,整個過程由一位專業人員觀察并記錄,記錄內容應至少包括主要的質控點,例如樣本采集方式是否正確、樣本量是否充足、是否可能發生樣本污染、檢測過程是否正確、結果判讀是否正確等,特別是過程中遇到的任何困難,應詳細記錄,并給出總體可用性評價。

      上述過程完成后,受試者應填寫統一的問卷,以評價說明書的易讀性,包括樣本采集、檢測過程及結果判讀等各個方面,并對產品說明書易讀性進行總體評價。

      3.結果判讀能力評價

      所有參與可用性評價的受試者應針對各種類型檢測結果進行判讀(應為檢測后的檢測實物,可以使用模擬樣本獲得檢測結果),供判讀的結果應包括陽性、弱陽性、陰性、無效結果,評價受試者的判讀正確率。

      4.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認可

      境外臨床試驗數據應符合《接受醫療器械境外臨床試驗數據技術指導原則》和《使用體外診斷試劑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注冊審查指導原則》的相關要求。提交完整的臨床試驗方案、報告和倫理審查意見,以及該數據適用于中國患者人群的論證資料、境內外臨床試驗質量管理差異的對比資料和臨床試驗質量管理差異對于臨床試驗結果影響的論證資料。

      注冊申請人應根據上述臨床試驗技術審評要求,論證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充分性。有關可用性評價和結果判讀能力評價應在境內完成。

      5.其他

      基于對產品的風險控制,如產品適用各種人群使用和不同的使用場景,則注冊申請人應在產品上市后進一步收集境內臨床應用數據,評價在真實應用條件下的產品性能。

      (五)產品說明書

      產品說明書格式應滿足《體外診斷試劑說明書編寫指導原則》的要求。產品說明書的所有內容均應與注冊申請人提交的注冊申報資料的相關研究結果保持一致。如某些內容引用自參考文獻,則應以規范格式對此內容進行標注,并單獨列明參考文獻的相關信息。

      產品說明書編寫建議參考附件中的模板。

      1.【預期用途】

      本產品用于體外定性檢測XX樣本(根據具體情況描述)中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XX抗原(根據實際情況描述)。

      適用人群參照《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應用方案(試行)》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本產品不能單獨用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診斷,陽性結果僅表明樣本中可能存在新型冠狀病毒特定抗原,應結合核酸檢測結果判斷感染狀態。陰性結果不能排除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也不得單獨作為作出治療和疾病管理決定的依據。有相應臨床癥狀的疑似患者抗原檢測不管是陽性還是陰性,均應進行進一步的核酸檢測。

      檢測陽性受試者應遵循當地疫情防控政策進行報告和隔離,并尋求相應的醫療幫助;檢測陰性受試者應嚴格遵守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時采用核酸檢測進行確認。

      產品使用環境應遵循《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應用方案(試行)》等國家相關規定。

      2.【檢驗原理】

      描述試劑盒的技術原理,可結合圖示進行說明。

      3.【主要組成成分】

      3.1詳細說明試劑盒內各組分的名稱、數量、成分、濃度等信息,如含有生物源性物質,應說明其(生物學)來源、活性及其他特性;對于膠體金、熒光免疫層析法等試劑應描述試劑條/卡結構組成。說明不同批號試劑盒中各組分是否可以互換。

      3.2試劑盒中不包含但對該項檢測必需的組分,應列出相關試劑的生產企業、產品名稱以及備案憑證號或注冊證號(如有)等信息。

      4.【儲存條件及有效期】

      說明試劑盒的效期穩定性、開封穩定性等,應標明具體的儲存條件及效期,明確溫濕度要求。

      5.【適用儀器】(如適用)

      注明所有適用的儀器型號,并提供與儀器有關的重要信息以指導用戶操作。酶標儀應明確波長要求。

      6.【樣本要求】

      說明對樣本采集、處理、保存等方面的要求,包括采樣要求、采集器的要求、離心條件、運送條件、保存條件及效期、凍融要求、預處理方法等,相關內容應經過前期驗證。

      7.【檢驗方法】

      7.1試驗環境:檢測試劑及樣本的復溫要求等。

      7.2試劑配制方法,試劑開封后使用方法等。

      7.3樣本稀釋的方法。

      7.4試驗條件:操作步驟、溫度、時間、儀器條件等。

      7.5質量控制:操作步驟,質控結果的要求(試驗有效性的判斷),質控結果不符合要求的處理方式。

      7.6可采用圖示形式顯示正確的檢驗操作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項等。特別注意應強調操作溫度及濕度條件、讀取結果的時間。

      7.7特別說明檢驗操作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8.【陽性判斷值】(如適用)

      明確陽性判斷值,簡要描述陽性判斷值確定的試驗方法。

      9.【檢驗結果的解釋】

      描述檢測結果的判定標準或計算方法,如有灰區判定,應詳細說明灰區樣本的處理方法。建議可采用圖示形式描述結果判讀方法(例如膠體金、熒光免疫層析法等試劑)。

      10.【檢驗方法的局限性】

      綜合產品的預期用途、臨床背景、檢測方法及適用范圍等信息,對可能出現的局限性進行相關說明。例如:

      10.1本試劑盒的檢測結果僅供臨床參考,對患者的臨床診治應結合其癥狀/體征、病史、其他實驗室檢查及治療反應等情況綜合考慮。

      10.2有關假陽性結果的可能性分析

      如果樣本在運輸、處理過程中發生交叉污染,則可能導致假陽性結果;

      試驗過程中使用的耗材、設備等受污染,則可能導致假陽性結果。

      10.3有關假陰性結果的可能性分析

      不合理的樣本采集、轉運、儲存及處理、樣本中病原體含量過低均有可能導致假陰性結果;該病原體的突變可能會導致假陰性結果。

      11.【產品性能指標】

      簡述以下性能指標:

      11.1企業內部參考品符合率。簡單介紹各企業參考品的組成、來源以及濃度梯度設置等信息。

      11.2最低檢測限:簡要介紹評價方法、所用病毒株或樣本情況以及評價結果。

      11.3對包容性的研究情況進行總結。

      11.4對精密度的研究情況進行總結。

      11.5分析特異性

      11.5.1交叉反應:詳述交叉反應驗證的病原體種類,及有/無交叉反應的濃度水平。

      11.5.2干擾物質:說明驗證的干擾物質種類及有/無干擾反應的濃度水平。

      11.6鉤狀(HOOK)效應:對高濃度鉤狀效應的驗證情況進行總結。

      11.7臨床試驗:簡要介紹試驗方法、受試者及樣本、試驗結果和結論等。

      12.【注意事項】

      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2.1有關試劑盒內人源組分(如有)生物安全性的警告。如:試劑盒內對照品(質控品)或其他可能含有人源物質的組分,雖已經通過了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人類免疫缺陷病毒1/2型抗體(HIV1/2-Ab)、丙型肝炎病毒抗體(HCV-Ab)等項目的檢測,結果為陰性,但截至目前,沒有任何一項檢測可以確保絕對安全,故仍應將這些組分作為潛在傳染源對待。

      12.2有關試驗操作、樣本保存及處理等其他注意事項。

      三、起草單位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


      附件

      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抗原檢測

      試劑盒(XXXX法)說明書

       

      【產品名稱】

      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抗原檢測試劑盒(XXXX法)

      【包裝規格】

      根據實際情況描述

      【預期用途】

      本產品用于體外定性檢測XX樣本(根據具體情況描述)中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XX抗原(根據實際情況描述)。

      適用人群參照《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應用方案(試行)》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本產品不能單獨用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診斷,陽性結果僅表明樣本中可能存在新型冠狀病毒特定抗原,應結合核酸檢測結果判斷感染狀態。陰性結果不能排除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也不得單獨作為作出治療和疾病管理決定的依據。有相應臨床癥狀的疑似患者抗原檢測不管是陽性還是陰性,均應進行進一步的核酸檢測。

      檢測陽性受試者應遵循當地疫情防控政策進行報告和隔離,并尋求相應的醫療幫助;檢測陰性受試者應嚴格遵守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時采用核酸檢測進行確認。

      產品使用環境應遵循《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應用方案(試行)》等國家相關規定。

      【檢驗原理】

      根據實際情況描述

      【主要組成成分】

      根據實際情況描述

      【儲存條件及有效期】 

      根據實際情況描述

      【適用儀器】(如適用)

      根據實際情況描述

      【樣本要求】

      列出適用的樣本類型,并詳細描述采樣方法、配套的采樣器(生產企業名稱、產品名稱、備案號等)樣本處理、樣本保存方法等。

      寫明有關采樣的詳細步驟,例如:

      鼻咽拭子:

      采樣人員一手輕扶被采集人員的頭部,一手執拭子貼鼻孔進入,沿下鼻道的底部向后緩緩深入,由于鼻道呈弧形,不可用力過猛,以免發生外傷出血。待拭子頂端到達鼻咽腔后壁時,輕輕旋轉一周(如遇反射性咳嗽,應停留片刻),然后緩緩取出拭子,將拭子頭浸入與檢測試紙條配套的含保存液的采樣容器中。

      口咽拭子:

      被采集人員頭部微仰,嘴張大,并發“啊”音,露出兩側咽扁桃體,將拭子越過舌根,在被采集者兩側咽扁桃體稍微用力來回擦拭至少3次,然后再在咽后壁上下擦拭至少3次,將拭子頭浸入檢測試紙條配套的含保存液的采樣容器中。

      鼻拭子:

      樣本采集時,先用衛生紙擤去鼻涕,小心拆開鼻拭子外包裝,避免手部接觸拭子頭。隨后頭部微仰,一手執拭子尾部貼一側鼻孔進入,沿下鼻道的底部向后緩緩深入1-1.5厘米(對于年齡2-14歲受試者,深入1厘米)后貼鼻腔旋轉至少4圈(停留時間不少于15秒),隨后使用同一拭子對另一鼻腔重復相同操作。將拭子頭浸入檢測試紙條配套的含保存液的采樣容器中。

      配清晰的采樣圖示。


      注意:

      采樣規范性會對檢測結果有影響,建議采樣人員應是專業人員、或經過專業人員指導和培訓的人員。

      一次性采樣拭子只能搭配同一人份的樣本保存液使用,并且僅可用于采集同一人的樣本,禁止混用。

      采樣過程中應避免采樣拭子被污染,采樣后應立即檢測。

      【檢驗方法】

      檢測前請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書。

      詳細描述檢測過程,包括檢測前準備、上樣、檢測、結果讀取、儀器操作方法(如有)、廢棄物處理等。從試劑準備開始至檢測結束廢棄物處理。

      配清晰檢測圖示。

      寫明有關檢驗方法的注意事項,例如:

      1.根據試劑說明書,將采集樣本后的拭子立即置于采樣管中,拭子頭應在保存液中旋轉混勻至少30秒,同時用手隔著采樣管外壁擠壓拭子頭至少5次,確保樣本充分洗脫于采樣管中。

      2.用手隔著采樣管外壁將拭子頭液體擠干后,將拭子棄去,采樣管蓋蓋后,將液體垂直滴入檢測卡樣本孔中。

      3.如果向測試卡中添加的溶液太少,可能會出現假陰性或無效的結果。

      4.請勿在光線昏暗處判讀。

      5.請在規定的時間內判讀結果,少于或者超過該時間判讀可能導致錯誤結果。

      6.使用后的試劑和樣本等廢棄物應妥善處理。所有使用后的采樣拭子、采樣管、檢測卡等裝入密封袋,按照《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應用方案(試行)》中的規定處理。

      【陽性判斷值】(如適用)

      根據實際情況描述

      【檢驗結果的解釋】

      根據實際情況描述,例如:

      陽性:兩條紅色或紫色條帶出現。一條位于檢測區(T)內,另一條位于質控區(C)內。檢測區(T)條帶顏色可深可淺,均為陽性結果。 

      陰性:僅質控區(C)出現一條紅色或紫色條帶,檢測區(T)內無條帶出現。 

      無效:質控區(C)未出現紅色或紫色條帶,無論檢測區(T)是否出現條帶。表明結果無效,需重新取試紙條重測。

      配清晰的結果圖示。


      陽性結果表示:樣本中檢出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懷疑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請立即上報并按防控規定隔離、就診。 

      陰性結果表示:樣本中沒有檢出新型冠狀病毒抗原,但陰性結果不能完全排除感染的可能,應按照當地疫情防控政策進行后續處置,必要時建議去醫院進一步檢查。


      【檢驗方法的局限性】

      根據實際情況描述,例如:

      1.本試劑為定性體外診斷試劑,供輔助診斷用。檢測結果僅用于臨床輔助診斷,不是臨床診斷的唯一依據,應結合臨床癥狀及其它檢測指標綜合判定。

      2.本試劑僅用于定性檢測人XX樣本中存在的新型冠狀病毒抗原。

      3.陽性結果僅表明可能存在新型冠狀病毒抗原,不能作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唯一判斷標準。

      4.陰性結果并不能完全排除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可能性,可能是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水平過低還不能被本試劑盒檢測出來,或者其他原因導致假陰性結果。

      5.可能由于技術上或步驟上的操作不當、樣本被污染、干擾檢測的藥物的存在導致不一致或錯誤的結果。

      6.樣本的采集及處理方法對病毒檢測有比較大的影響,操作不當可能導致錯誤的結果。

      【產品性能指標】

      根據實際情況總結

      【注意事項】

      根據實際情況描述,例如:

      1.本試劑僅用于體外檢測,試驗前請仔細閱讀本說明書。

      2.本試劑為一次性使用體外診斷試劑,請勿重復使用。

      3.本試劑必需在有效期內使用。

      4.應按說明書嚴格進行操作,請勿混合使用不同批次的檢測卡和樣本保存液等。

      5.操作失誤或樣本量過少都有可能導致檢測結果出現偏差。

      6.如果檢測卡的塑料包裝袋損壞,請不要使用該產品。

      7.請勿吸入樣本保存液。

      8.鋁箔袋內有干燥劑,不得內服。

      9.嚴格按照說明書要求儲存。

      10.樣本保存液中的試劑含有少量防腐劑,可能對皮膚和眼睛造成刺激。如果該溶液接觸到皮膚或眼睛,用大量的水清洗/沖洗。如發生皮膚刺激或皮疹,應求醫/就診。

      操作時應注意做好安全措施,使用前后清洗或消毒雙手等。

      【標識的解釋】

      【參考文獻】

      【基本信息】 

      【醫療器械注冊證編號/產品技術要求編號】

      【說明書批準及修改日期】



      相關附件

      1.人類SDC2基因甲基化檢測試劑臨床試驗資料技術審評要點

      2.異常凝血酶原測定試劑臨床試驗資料技術審評要點

      3.幽門螺桿菌23S rRNA基因突變檢測試劑臨床試驗資料技術審評要點

      4.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試劑注冊技術審評要點(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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